【引用】***** 法律小常識 ( 1 )

2011091010:00
法律小常識 ( 1 )

錢借給別人,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......
 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
 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,不要寫借據或本票,
 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,
 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,那要寫什麼....?
 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,
  寫成"保管條"請對方代為保管,
  特別要註明"歸還日期",
  最好還有2個証人.

  這樣期滿後
  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,
  哈 !!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,
  請警方提起公訴..
  因為他已經犯了```"侵佔罪".......

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,打官司,還怕拿不到錢??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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