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小常識 ( 1 )
錢借給別人,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......
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
在借別人錢的時候,不要寫借據或本票,
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,
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,那要寫什麼....?
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,
寫成"保管條"請對方代為保管,
特別要註明"歸還日期",
最好還有2個証人.
這樣期滿後
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,
哈 !!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,
請警方提起公訴..
因為他已經犯了```"侵佔罪".......
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,打官司,還怕拿不到錢???
|